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審易字第348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審易字第34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3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審易字第3488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宗阿妹選任辯護人呂郁斌律師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1年1月31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林裕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月31日
書記官黃振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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