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易字第479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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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易字第47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19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易字第479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廖奇宏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緝字第31
2號),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九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本院第十六法庭續行審理,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11月19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蔡玉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9日
書記官李念純

歷審裁判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9 年度 他 字第 252 號(109.10.07)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9 年度 附民移調 字第 21 號(109.11.09)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9 年度 附民 字第 496 號(109.11.09)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9 年度 易 字第 479 號裁定(109.11.19)【本件裁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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