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7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02日

裁判案由:給付買賣價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七十二號
原告卜嘯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戊○○○○○○訴訟代理人乙○○被告丙○○訴訟代理人丁○○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三日下午四時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黃齡玉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B法院書記官張清秀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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