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204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204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2049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104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7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7月3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鄭佾瑩┌───────────────────────────────────────────────────┐│附表:96年度除字第204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1│120││├──┼───────────────┼──────────────┼────┼───┼────┼───┤│002│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179││├──┼───────────────┼──────────────┼────┼───┼────┼───┤│003│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407││├──┼───────────────┼──────────────┼────┼───┼────┼───┤│004│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131││├──┼───────────────┼──────────────┼────┼───┼────┼───┤│005│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98││├──┼───────────────┼──────────────┼────┼───┼────┼───┤│006│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132││├──┼───────────────┼──────────────┼────┼───┼────┼───┤│007│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145││├──┼───────────────┼──────────────┼────┼───┼────┼───┤│008│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84││└──┴───────────────┴──────────────┴────┴───┴────┴───┘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6年8月2日
書記官呂欣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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