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50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除字第50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0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除字第508號聲請人 曾秋生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38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8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11月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劉容妤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3年11月1日
書記官李育真附表:(113年度司催字第338號)股票:113年度司催字第33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巨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8-NE-000222-98-NE-0002265張50,000股002巨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9-NE-000398-99-NE-0004025張5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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