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7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7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18日

裁判案由:違反森林法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77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本件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被告及辯護人之意見後,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7
刑事第四庭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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