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簡上字第19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0月2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簡上字第193號上訴人 吳炳煌 被上訴人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文昌 訴訟代理人 邱清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陳彥霖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
書記官陳瓊芳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簡上字第19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0月2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簡上字第193號上訴人 吳炳煌 被上訴人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文昌 訴訟代理人 邱清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陳彥霖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
書記官陳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