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48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2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480號聲請人 吳千芳 即 林文雄 之繼承人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27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8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許石慶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
書記官陳其良股票附表:110年度除字第48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新台灣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2915430002新台灣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7915970003新台灣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12919850004新台灣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17917900005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0NY0000000-015000006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0NY0000000-015000007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2NY0000000-015000008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17500009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120010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7940011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2640012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8960013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110000014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110000015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11080016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7580017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12470018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017320019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0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