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司促字第1907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7月0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促字第19078號債權人 許鈺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宇千田建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提出債務人宇千田建設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㈢陳報債務人宇千田建設有限公司之公司所在地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張祥榮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