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票字第235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票字第235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4月1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票字第2351號聲請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國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華盛頓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鐘晨僑陳瀚強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華盛頓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名稱及法定代理人是否有誤?並提出最新公司登記及變更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4月1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游勝雄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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