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197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9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九七三號
原告台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被告亞歌資訊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三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七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周靜秀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七日~B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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