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消債聲字第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消債聲字第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22日

裁判案由:聲請免責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消債聲字第2號聲請人即債務人 連桂珍 代理人 謝維仁 律師(法扶律師)上列債務人聲請免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連桂珍應予免責。
理由
一、按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而普通債權人之分配總額低於債務人聲請清算前二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者,法院應為不免責之裁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同條例)第133條前段定有明文。又債務人因第133條之情形,受不免責之裁定確定後,繼續清償達該條規定之數額,且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應受分配額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免責,復為同條例第141條所明定。
二、聲請意旨略以:伊前經本院裁定不免責確定後,繼續清償各普通債權人共新臺幣(下同)237,038元,已達同條例第133條所定應清償數額。另伊1、2月之薪水各於2月10日、3月10日發薪時,遭扣薪15,065元、11,794元,已超過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債權比例應分配18,465元,爰依法聲請免責。
三、經查:㈠債務人前向本院聲請清算,經本院以108年度消債清字第3號
裁定自108年7月31日17時起開始清算程序,又經本院於109年4月21日以108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5號裁定清算程序終結。本院復認債務人該當同條例第133條所定不免責事由,以109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5號裁定(下稱職聲免裁定)不免責確定,業經調取上開卷宗查核屬實。債務人聲請免責,依首揭說明及規定,即應審酌債務人是否已清償達同條例第133條規定之數額及全體普通債權人各自受償額是否均達其應受分配額予以認定。
㈡債務人於本院裁定開始清算時起至裁定免責前之期間有固定
薪資收入,於扣除每月必要生活費用後尚有餘額,其於聲請清算前兩年內之收入所得總額扣除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之必要生活費用,尚餘239,966元(計算式:594,206─354,240=239,966,見職聲免裁定第3頁)。又債務人之全體普通債權人於清算程序中之分配總額為2,928元(見本院108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5號裁定第4頁),各債權人之債權總額、比例、分配金額如附表所示。又債務人主張於不免責裁定確定後,繼續清償各普通債權人共237,038元,且各債權人受償額均逾如附表應受分配額欄所示金額等情,業據提出匯款回條聯影本17件為證(見本院卷第35頁至第67頁),而全體普通債權人均表明已收悉如附表所示之受償金額合計237,038元,有其等陳報狀(見本院卷第97頁至第85頁)在卷可稽,是認債務人應已符合同條例第141條所定之免責要件。
四、綜上所述,本件債務人前受不免責裁定確定後,已繼續清償達同條例第133條所定之數額,且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應受分配額,符合同條例第141條所定之免責要件,債務人聲請免責,即有理由,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6月22日
消債法庭法官李可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10年6月22日
書記官陳雅君附表:
┌──┬────────┬─────┬────┬────┬─────┬────┬─────┐│編號│普通債權人名稱│債權總額│債權額比│清算程序│債務人依第│繼續清償│債權人陳報││││(新臺幣)│例│中之分配│133條規定│至第141│已受償金額││││││金額(新│所應清償之│條所定最│││││││臺幣)│最低數額│低應受分││││││││(即239,96│配額││││││││6元×公告│││││││││債權比例,│││││││││新臺幣,元│││││││││以下四捨五│││││││││入)│││││││││││││││││││││├──┼────────┼─────┼────┼────┼─────┼────┼─────┤│1.│第一商業銀行股份│1,018,771│4.94%│145│11,854│11,709│11,710│││有限公司│││││││├──┼────────┼─────┼────┼────┼─────┼────┼─────┤│2.│國泰世華商業銀行│1,170,148│5.67%│166│13,606│13,440│13,441│││股份有限公司│││││││├──┼────────┼─────┼────┼────┼─────┼────┼─────┤│3.│台北富邦商業銀行│172,806│0.84%│25│2,016│1,991│40,629│││股份有限公司│││││││├──┼────────┼─────┼────┼────┼─────┼────┼─────┤│4.│匯豐(台灣)商業│2,060,152│9.98%│292│23,949│23,657│23,657│││銀行股份有限公司│││││││├──┼────────┼─────┼────┼────┼─────┼────┼─────┤│5.│日盛國際商業銀行│284,793│1.38%│40│3,312│3,272│3,272│││股份有限公司│││││││├──┼────────┼─────┼────┼────┼─────┼────┼─────┤│6.│兆豐國際商業銀行│539,869│2.62%│77│6,287│6,210│6,211│││股份有限公司│││││││├──┼────────┼─────┼────┼────┼─────┼────┼─────┤│7.│花旗(台灣)商業│1,976,558│9.58%│280│22,989│22,709│22,709│││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彰化商業銀行股份│221,456│1.07%│31│2,568│2,537│2,537│││有限公司│││││││├──┼────────┼─────┼────┼────┼─────┼────┼─────┤│9.│遠東國際商業銀行│955,001│4.63%│135│11,110│10,975│10,975│││股份有限公司│││││││├──┼────────┼─────┼────┼────┼─────┼────┼─────┤│10.│台新國際商業銀行│442,236│2.14%│63│5,135│5,072│5,073│││股份有限公司│││││││├──┼────────┼─────┼────┼────┼─────┼────┼─────┤│11.│凱基商業銀行股份│831,073│4.03%│118│9,671│9,553│9,553│││有限公司│││││││├──┼────────┼─────┼────┼────┼─────┼────┼─────┤│1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143,904│10.39%│304│24,932│24,628│24,629│││股份有限公司│││││││├──┼────────┼─────┼────┼────┼─────┼────┼─────┤│13.│滙誠第二資產管理│79,639│0.39%│11│936│925│925│││股份有限公司│││││││├──┼────────┼─────┼────┼────┼─────┼────┼─────┤│14.│良京實業股份有限│2,074,385│10.05%│294│24,112│23,818│23,823│││公司│││││││├──┼────────┼─────┼────┼────┼─────┼────┼─────┤│15.│富邦資產管理股份│3,537,778│17.14%│502│41,130│40,628│1,992│││有限公司│││││││├──┼────────┼─────┼────┼────┼─────┼────┼─────┤│16.│滙誠第一資產管理│610,177│2.96%│87│7,103│7,016│7,017│││股份有限公司│││││││├──┼────────┼─────┼────┼────┼─────┼────┼─────┤│17.│新加坡商艾星國際│914,187│4.43%│130│10,630│10,500│10,501│││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8.│裕融企業股份有限│1,608,575│7.79%│228│18,693│18,465│26,859│││公司│││││││├──┼────────┼─────┼────┼────┼─────┼────┼─────┤││合計│20,641,508│100%│2,928│240,033│237,105│24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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