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85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8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11日

裁判案由:給付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八五五號
原告中聯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丁○○被告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一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張家瑛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蔡蘭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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