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2994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299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2994號聲請人 蕭鳳嬌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95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11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12月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熊志強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日
書記官謝盈敏┌──────────────────────────────────┐│附表:100年度除字第2994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650│├──┼───────────────┼────────┼───┼──┤│002│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565│├──┼───────────────┼────────┼───┼──┤│003│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121│├──┼───────────────┼────────┼───┼──┤│004│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60│├──┼───────────────┼────────┼───┼──┤│005│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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