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2年交附民字第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29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交附民字第32號原告 徐淑玲 被告 盧叙君 上列被告因112年度交上訴字第69號公共危險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6月29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官林怡秀
法官許泰誠法官蔡羽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語嫣中華民國1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