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39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3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141號
100年度訴字第1051號100年度訴字第1391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施勇年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30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鄭燕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鄭佩玉中華民國10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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