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司票字第80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票字第8071號聲請人乙○○相對人甲○○
12樓上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本票原本一張。
中華民國98年12月11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本裁定不得抗告。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司票字第80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票字第8071號聲請人乙○○相對人甲○○
12樓上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本票原本一張。
中華民國98年12月11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