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57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579號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吳剛魁 律師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丁○○訴訟代理人丙○○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理由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宛榆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
書記官林慧君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57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579號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吳剛魁 律師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丁○○訴訟代理人丙○○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理由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宛榆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
書記官林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