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4031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4031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2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0年度司促字第4031號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明道 債務人曾 綉芬 債務人 朱素鳳 債務人 黃金臺
一、債務人 曾綉芬 、朱素鳳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壹拾陸萬柒仟貳佰陸拾陸元,及如附表序號一至四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二、債務人曾綉芬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貳拾捌萬捌仟貳佰柒拾柒元,及如附表序號五至九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三、債務人朱素鳳、黃金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貳拾叁萬伍仟柒佰玖拾肆元,及如附表序號十至十三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四、債務人應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五、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曾綉芬前就讀明道高中、逢甲大學時,邀同債務
人朱素鳳、案外人 曾克評 (歿)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就學貸款五筆,合計借款本金新臺幣217,959元整,並約定於學業完成或服兵役後滿一年之日起攤還本息。
(二)、債務人曾綉芬前就讀逢甲大學時,邀同案外人曾克評(歿
)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就學貸款五筆,合計借款本金新臺幣288,277元整,並約定於學業完成或服兵役後滿一年之日起攤還本息。
(三)、債務人曾綉芬前就讀逢甲大學時,邀同債務人黃金臺為
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就學貸款四筆,合計借款本金新臺幣235,794元整,並約定於學業完成或服兵役後滿一年之日起攤還本息。
(四)、依借據約定借用人倘不依期還本,付息或償付本息時,
除應就遲延還本部份,自遲延日起按本借款利率計付遲延利息外,並就遲延還本付息部份,本金自到期日起,利息自付息日起,照應還金額,逾6個月(含)以內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10,逾期6個月以上者,就超過6個月部份,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20計付違約金。
(五)、另依借據約定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或攤還本金時,即視為全部到期。
(六)、詎債務人曾綉芬自民國99年8月1日即未依約履行債務,
迄今尚欠本金691,337元及如請求標的所示之利息、違約金,雖經聲請人再催討仍逾期未還。
(七)、依約債務人曾綉芬、朱素鳳應連帶支付債權人新臺幣167,266元整及附表序號1~4所載之利息、違約金。
(八)、依約債務人曾綉芬應支付債權人新臺幣288,277元整及附表序號5~9所載之利息、違約金。
(九)、依約債務人曾綉芬、黃金臺應連帶支付債權人新臺幣235,794元整及附表序號10~14所載之利息、違約金。
(十)、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以保權益。
六、如債務人未於第四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100年3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邱志忠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附表100年度司促字第4031號利息: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1│新臺幣│朱素鳳、曾│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5.196%│││307元│綉芬│7月01日起│││├──┼───┼─────┼──────┼──────┼───────┤│2│新臺幣│朱素鳳、曾│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5.196%│││54653│綉芬│7月01日起│││││元│││││├──┼───┼─────┼──────┼──────┼───────┤│3│新臺幣│朱素鳳、曾│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5.196%│││54653│綉芬│7月01日起│││││元│││││├──┼───┼─────┼──────┼──────┼───────┤│4│新臺幣│朱素鳳、曾│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5.196%│││57653│綉芬│7月01日起│││││元│││││├──┼───┼─────┼──────┼──────┼───────┤│5│新臺幣│曾綉芬│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5.196%│││57653││7月01日起│││││元│││││├──┼───┼─────┼──────┼──────┼───────┤│6│新臺幣│曾綉芬│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5.196%│││57656││7月01日起│││││元│││││├──┼───┼─────┼──────┼──────┼───────┤│7│新臺幣│曾綉芬│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5.196%│││57656││7月01日起│││││元│││││├──┼───┼─────┼──────┼──────┼───────┤│8│新臺幣│曾綉芬│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5.196%│││57656││7月01日起│││││元│││││├──┼───┼─────┼──────┼──────┼───────┤│9│新臺幣│曾綉芬│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5.196%│││57656││7月01日起│││││元│││││├──┼───┼─────┼──────┼──────┼───────┤│10│新臺幣│曾綉芬、黃│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61%│││57661│金臺│7月01日起│││││元│││││├──┼───┼─────┼──────┼──────┼───────┤│11│新臺幣│曾綉芬、黃│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61%│││57661│金臺│7月01日起│││││元│││││├──┼───┼─────┼──────┼──────┼───────┤│12│新臺幣│曾綉芬、黃│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61%│││60236│金臺│7月01日起│││││元│││││├──┼───┼─────┼──────┼──────┼───────┤│13│新臺幣│曾綉芬、黃│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61%│││60236│金臺│7月01日起│││││元│││││└──┴───┴─────┴──────┴──────┴───────┘違約金: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1│新臺幣│朱素鳳、曾│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307元│綉芬│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2│新臺幣│朱素鳳、曾│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4653│綉芬│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3│新臺幣│朱素鳳、曾│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4653│綉芬│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4│新臺幣│朱素鳳、曾│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7653│綉芬│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5│新臺幣│曾綉芬│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7653││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6│新臺幣│曾綉芬│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7656││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7│新臺幣│曾綉芬│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7656││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8│新臺幣│曾綉芬│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7656││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9│新臺幣│曾綉芬│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7656││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10│新臺幣│曾綉芬、黃│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7661│金臺│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11│新臺幣│曾綉芬、黃│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7661│金臺│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12│新臺幣│曾綉芬、黃│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60236│金臺│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13│新臺幣│曾綉芬、黃│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60236│金臺│8月0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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