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簡上字第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5月07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簡上字第30號上訴人 施伯庚 被上訴人 洪文川 訴訟代理人 陳緗庭 被上訴人 林柏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鳳山簡易庭於民國112年12月12日所為112年度鳳簡字第413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受命法官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鄭瑋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書記官楊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