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62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622號聲請人 謝月琴 (即 劉天水 之繼承人)代理人 劉鎮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97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3月3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陳筠諼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
書記官施盈如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1中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110002中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9-NX-12134-6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