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8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仕玲營造有限公司兼代表人廖仕文選任辯護人 蔡正廷 律師
張克豪 律師 林宗憲 律師被告宏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凌宇康 選任辯護人 謝佳伯 律師
陳澤榮 律師被告 簡秀香 選任辯護人 林玠民 律師被告 邱雨柔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3月8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官謝梨敏
法官胡修辰法官胡佩芬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萌莉中華民國10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