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附民字第46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附民字第46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2月24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464號原告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彭騰德 被告 劉昱汝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110年度訴字第281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2月24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王俊彥
法官楊書琴
法官陳芷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2月24日
書記官林怡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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