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69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6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六九四號
原告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甲○○
丁○○被告丙○○
戊○○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五十五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審判長法官林紀元~B法官甯馨~B法官蔡川富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黃俊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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