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8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1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5月17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186號原告 陳富雄 訴訟代理人 吳啟勳 律師被告 王進國
蘇敏婕 林羿沛 王志晏 王文傑 陳繼誌 陳鴻麟 陳中和 薛陳美月 兼上七人訴訟代理人 王文玲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5月1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靜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5月17日
書記官金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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