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勞訴字第7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重勞訴字第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給付退休金差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重勞訴字第72號原告 徐永禧
吳文華
傅恩洋 游宗曉 張明福 陳晉乾 林慶恆 黃龍雄 鍾佳廷 馮明皇 趙貽崇 鄭永裕 羅銘哲 王慶宗 林義雄 鄒慶曄 白志賢 翁志豪 陳長國 黃漢慶 蔡承揚 蔡佳全 李鴻成 李國安 呂立仁 李煥堂 謝福明 曾冠鈞 陳進忠 江榮華 上30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邱靖棠 律師
李柏毅 律師 華育成 律師被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文生 訴訟代理人 趙偉程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退休金差額事件,按因確認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涉訟,勞工或工會起訴或上訴,暫免徵收裁判費3分之2,勞動事件法第12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本件原告請求被告給付舊制年資結清之退休金差額各如附表「請求應補發金額」欄所示金額及利息,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第2項規定應併算至起訴前一日即民國113年8月7日止之利息(計算結果如附表「起訴前利息」欄所示),訴訟標的價額前經核定為新臺幣(下同)3,955萬9,838元,原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36萬128元,惟依前開規定,得暫免徵收裁判費3分之2即24萬85元(計算式:
360,128x2/3=240,085,元以下四捨五入),故原告應繳之第一審裁判費為12萬43元(計算式:360,128-240,085=120,043),扣除前已繳納5,000元,尚應補繳第一審裁判費11萬5,043元(計算式:120,043-5,000=115,043),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第6款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
勞動法庭法官許筑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
書記官林政彬附表:(民國/新臺幣,元以下四捨五入)編號聲請人請求應補發金額利息起算日起訴前利息訴訟標的價額1徐永禧111萬4,534元109年8月1日22萬3,976元133萬8,510元2吳文華113萬6,067元109年8月1日22萬8,303元136萬4,370元3傅恩洋146萬0,057元109年8月1日29萬3,411元175萬3,468元4游宗曉109萬8,633元109年8月1日22萬0,780元131萬9,413元5張明福133萬5,637元109年8月1日26萬8,408元160萬4,045元6陳晉乾112萬4,996元109年8月1日22萬6,078元135萬1,074元7林慶恆117萬6,801元109年8月1日23萬6,489元141萬3,290元8黃龍雄113萬1,433元109年8月1日22萬7,372元135萬8,805元9鍾佳廷87萬8,997元109年8月1日17萬6,642元105萬5,639元10馮明皇134萬1,006元109年8月1日26萬9,487元161萬0,493元11趙貽崇89萬5,586元109年8月1日17萬9,976元107萬5,562元12鄭永裕118萬9,944元109年8月1日23萬9,130元142萬9,074元13羅銘哲157萬6,021元109年8月1日31萬6,715元189萬2,736元14王慶宗127萬9,284元109年8月1日25萬7,084元153萬6,368元15林義雄59萬8,696元109年8月1日12萬0,313元71萬9,009元16鄒慶曄98萬2,265元109年8月1日19萬7,395元117萬9,660元17白志賢126萬4,050元109年8月1日25萬4,022元151萬8,072元18翁志豪103萬4,715元109年8月1日20萬7,935元124萬2,650元19陳長國114萬5,063元109年8月1日23萬0,111元137萬5,174元20黃漢慶76萬7,294元109年8月1日15萬4,195元92萬1,489元21蔡承揚141萬3,643元109年8月1日28萬4,084元169萬7,727元22蔡佳全113萬5,066元109年8月1日22萬8,102元136萬3,168元23李鴻成132萬6,888元109年8月1日26萬6,650元159萬3,538元24李國安121萬1,049元109年8月1日24萬3,371元145萬4,420元25呂立仁103萬4,715元109年8月1日20萬7,935元124萬2,650元26李煥堂59萬6,062元110年12月31日7萬7,602元67萬3,664元27謝福明89萬8,041元109年3月2日19萬9,168元109萬7,209元28曾冠鈞60萬4,811元111年5月31日6萬6,198元67萬1,009元29陳進忠35萬2,299元111年5月8日3萬9,670元39萬1,969元30江榮華200萬4,477元110年7月1日31萬1,106元231萬5,583元合計3,955萬9,8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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