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聲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06日

裁判案由:停止執行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聲字第26號聲請人 賴葉秋華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 張頂慧間 因108年度聲字第26號停止執行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8年5月29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三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6月6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萬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6月6日
書記官蕭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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