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審附民字第69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0年度審附民字第692號原告方○瑄法定代理人 方振鵬 被告 陳長狄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審易字第1046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李育仁
法官陳秀慧法官李冠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杜依玹中華民國1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