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2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209號原告 謝忠霖
陳紀娟 蔡俊生 戴陳梅香 王汝 陳秋蘭 羅張惜 郭裕中 鄭振玉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謝忠霖被告 徐麗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程序。
中華民國102年7月29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林裕凱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7月29日
書記官黃獻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2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209號原告 謝忠霖
陳紀娟 蔡俊生 戴陳梅香 王汝 陳秋蘭 羅張惜 郭裕中 鄭振玉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謝忠霖被告 徐麗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程序。
中華民國102年7月29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林裕凱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7月29日
書記官黃獻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