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35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重訴字第35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03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重訴字第350號原告 陳均豪 訴訟代理人 游立鈴 訴訟代理人 陳益軒 律師訴訟代理人 李柏松 律師被告 汪家佐 被告德億發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豊洲 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國豪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6年3月3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林慧貞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3月3日
書記官陳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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