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金訴字第332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金訴字第33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金訴字第332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胡宇浩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9980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胡宇浩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
一、胡宇浩與 楊宇翰 (綽號 小天 ,所涉部分由檢察官另案偵辦中)及其等所屬之詐欺集團成員,基於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及違反洗錢防制法之犯意聯絡,由同詐欺集團不詳成員先於民國109年8月14日9時30分許,假冒為偵查隊隊長「陳建章」,撥打電話向 吳謝秋蘭 佯稱其帳戶涉及洗錢及販賣毒品,先前寄送2張傳票都沒去開庭,今日下午將前往扣押云云,嗣再由同詐欺集團不詳成員假冒為檢察官「王明理」,撥打電話向吳謝秋蘭佯稱會請1位便衣警察至其住處樓下左邊巷子等其云云,致吳謝秋蘭陷於錯誤,將其設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密碼及其女兒 吳惠萍 設於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密碼告知該同詐欺集團不詳成員,再由胡宇浩於同日11時30分許,前往新北市○○區鎮○街○○○號旁巷子口,向吳謝秋蘭佯稱:「我會幫你」云云,吳謝秋蘭即當場交付上開2帳戶之提款卡給胡宇浩,胡宇浩待同詐欺集團不詳成員以電話告知上開2帳戶提款卡之密碼後,旋接續於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時、地,以假冒本人提領之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提領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款項,提領完畢後即赴址設新北市○○區○○街○號6樓之龍海大飯店,將所提領之款項及上開2帳戶之提款卡交給楊宇翰,以製造金流之斷點,致無從追查前揭犯罪所得之去向,而掩飾或隱匿該等犯罪所得,並取得當日提款之報酬新臺幣(下同)2,000元。
二、胡宇浩與楊宇翰、 許品慈陳利書 (綽號 保力達 ,所涉部分業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官檢察官以109年度偵字第33350號提起公訴)及其等所屬之詐欺集團成員,基於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及違反洗錢防制法之犯意聯絡,由同詐欺集團不詳成員先於民國109年8月17日11時許,假冒為某公務員,撥打電話向 鄧惠倫 佯稱其健保卡遭盜刷,涉及販毒、槍擊案件,要求其提出證據證明與該案件無關,為申請法院公證帳戶,須提出金融卡云云,致鄧惠倫陷於錯誤,將其設於花旗銀行帳號0000000000號帳戶、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下稱國泰世華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台北富邦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密碼告知該同詐欺集團不詳成員,再由胡宇浩於同日12時30分許,前往鄧惠倫位於臺北市○○○路○段○○巷(地址詳卷)之住處樓下,向鄧惠倫收取上開3帳戶之提款卡及台北富邦銀行帳戶之存摺,胡宇浩待同詐欺集團不詳成員以電話告知上開3帳戶提款卡之密碼後,旋接續於同日在如附表編號8至25所示地點,以假冒本人提領之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提領如附表編號8至25所示之款項,提領完畢後即赴前址龍海大飯店,將所提領之款項交給楊宇翰,並取得當日提款之報酬2,000元;再於翌日(18日),將前開國泰世華銀行帳戶之提款卡交給其女友許品慈,代其在如附表編號26、27所示之地點,以假冒本人提領之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提領如附表編號26、27所示之款項,再由其於如附表編號28至41所示之時、地,以假冒本人提領之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提領如附表編號28至41所示之款項,提領完畢後即赴前址龍海大飯店,將所提領之如附表編號26至41所示款項及上開3帳戶之提款卡、台北富邦銀行帳戶之存摺交給楊宇翰,並取得當日提款之報酬2,000元;楊宇翰嗣再將上開花旗銀行及國泰世華銀行帳戶之提款卡交給陳利書,復由陳利書於如附表編號42至76所示之時、地,以假冒本人提領之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提領如附表編號42至76所示之款項,並將款項交給同詐欺集團之不詳成員,共同藉此製造金流之斷點,致無從追查前揭犯罪所得之去向,而掩飾或隱匿該等犯罪所得。
三、案經吳謝秋蘭、鄧惠倫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報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證據能力部分:本案被告胡宇浩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期日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經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規定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是本案之證據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規定,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第163條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先予敘明。
二、認定本案犯罪事實之證據及理由: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迭於警詢、偵查、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坦承不諱(見偵卷第5至11、117至119頁、金訴卷第62、73至74頁),核與證人即告訴人吳謝秋蘭於警詢之證述(見偵卷第12至13、131頁正反面)、證人即告訴人鄧惠倫於警詢之證述(見偵卷第14至15頁)、證人即計程車司機 鄒慶龍邱子昂藍木山廖建興 於警詢之證述(見偵卷第16至23頁)相符,並有告訴人吳謝秋蘭之存摺影本(見偵卷第34至36頁)、查詢12個月交易/彙總登折明細(見偵卷第
37、38頁)、告訴人鄧惠倫之臺北富邦銀行對帳單(見偵卷第39頁)、國泰世華銀行對帳單、帳戶交易明細查詢(見偵卷第39頁反面、137頁)、花旗銀行帳號0000000000號帳戶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帳戶交易概要、交易紀錄(見偵卷第40至42、138至139頁)、提款紀錄及提款畫面截圖(見偵卷第30至31、50至71頁反面)、監視器錄影畫面截圖、和運租車汽車出租單、GOOGLE街景及地圖、提款紀錄、車號000-0000號租賃車行車軌跡、租車證件資料、現場照片(見偵卷第43至49頁反面、72至88頁反面)在卷可稽,足認被告具任意性之自白與事實相符,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
㈠、按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之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其所謂「不正方法」,係泛指一切不正當之方法而言,並不以施用詐術為限,例如以強暴、脅迫、詐欺、竊盜或侵占等方式取得他人之提款卡及密碼,再冒充本人由自動提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或以偽造他人之提款卡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等,均屬之(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4023號判決意旨參照)。又按洗錢防制法第2條規定:
「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又行為人對於特定犯罪所得,基於洗錢之犯意,參與整體洗錢過程中任一環節之處置、分層化或整合行為,致生新法所保護法益之危險者,即應屬新法所欲禁絕之洗錢行為,至該行為是否已使特定犯罪所得轉換成合法來源之財產,則非所問。而上開第1款之洗錢行為,祗以有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之意圖,與「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之行為,即為已足,不以有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之行為為必要。所稱「移轉特定犯罪所得」,係指將刑事不法所得移轉予他人,以達成隱匿效果而言;所謂「變更特定犯罪所得」,乃指將刑事不法所得之原有法律或事實上存在狀態予以變更而達成隱匿效果。至所意圖隱匿者究為自己、共同正犯或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來源,皆非所問。又上述第2款之洗錢類型,固多以迂迴曲折之方式輾轉為之,但不以透過多層之交易活動為限,且掩飾或隱匿之管道是否為共同正犯或其他第三人,亦可不問(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993號判決意旨參照)。本案告訴人吳謝秋蘭、鄧惠倫均係因遭被告所屬之詐欺集團成員施用詐術陷於錯誤,進而依指示將帳戶提款卡交付給被告,被告、許品慈、同案被告陳利書再冒充告訴人吳謝秋蘭、鄧惠倫,輸入所詐得之提款密碼,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盜領其等所交付之提款卡帳戶內之款項,被告、許品慈、同案被告陳利書領得詐欺犯罪所得後,旋將之交由同案被告楊宇翰或同詐欺集團之不詳成員收取,足見渠等所為係基於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之意圖,將詐欺不法所得移轉予他人,並藉此掩飾或隱匿詐欺犯罪所得之去向及所在,核屬前開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款、第2款所規定之洗錢行為。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刑法第339條之
2第1項之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起訴書所犯法條欄雖未引用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之條文,然此部分之犯罪事實於犯罪事實欄已明確記載,業經起訴,本院自應予以審理裁判,併此敘明。
㈡、就犯罪事實一部分,被告與同案被告楊宇翰及其等所屬之詐欺集團成員間;就犯罪事實二部分,被告與同案被告楊宇翰、許品慈、同案被告陳利書及其等所屬之詐欺集團成員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之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
㈢、被告持告訴人吳謝秋蘭交付之提款卡,多次於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時、地,冒充本人提領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款項之行為;被告、許品慈、同案被告陳利書持告訴人鄧惠倫交付之提款卡,多次於如附表編號8至76所示之時、地,冒充本人提領如附表編號8至76所示之款項之行為,均係為達到詐欺取財之目的,分別侵害告訴人吳謝秋蘭、鄧惠倫同一財產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難以強行分開,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均分別論以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之接續犯單純一罪。公訴意旨固未論及如附表編號26、27所示許品慈提領部分及如附表編號42至76所示同案被告陳利書提領部分,惟此部分均係經被告向告訴人鄧惠倫取得帳戶提款卡後,將之交由渠等以資提領款項,本屬與被告有犯意聯絡下共同正犯間之分擔行為,與原起訴僅論及被告提領部分之犯罪事實有接續犯之實質上一罪關係,依審判不可分之原則,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應併予審理。又被告所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洗錢罪之行為,同時侵害告訴人吳謝秋蘭、鄧惠倫之個人財產法益及國家社會法益,二者局部重合,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論處。
㈣、查被告前因①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以106年士簡字第603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
3月、3月確定;②因施用毒品案件,經士林地院以106年審簡字第1559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③因施用毒品案件,經士林地院以107年審簡字第498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上開①②③案件,經士林地院以107年聲字第1640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確定。再④因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以107年基簡字第822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並與前開案件接續執行,於108年
3月26日因縮短刑期假釋出監,嗣經撤銷假釋,應執行殘刑
2月6日,於109年2月13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見金訴卷第13至35頁),被告曾受前述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因故意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至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依解釋文及理由之意旨,係指構成累犯者,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於不符合刑法第59條所定要件之情形下,致生行為人所受之刑罰超過其所應負擔罪責之個案,不符罪刑相當原則、比例原則。於此範圍內,在修正前,為避免發生上述罪刑不相當之情形,法院就該個案應裁量是否加重最低本刑;依此,該解釋係指個案應量處最低法定刑、又無法適用刑法第59條在內減輕規定之情形,法院應依此解釋意旨裁量不予加重最低本刑(最高法院
108年度台上字第338號判決意旨參照)。準此,本案依被告累犯及犯罪情節,並無上開情事,均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㈤、爰審酌現今社會詐欺事件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政府及相關單位無不窮盡心力追查、防堵,大眾傳播媒體更屢屢報導民眾被詐欺,甚至畢生積蓄因此化為烏有之相關新聞,本案被告正值青壯,不思依循正途獲取穩定經濟收入,竟擔任詐欺集團內車手之角色,價值觀念偏差,破壞社會治安,造成告訴人吳謝秋蘭、鄧惠倫鉅額之財產損失,其所為應受相當非難;並兼衡其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惟未能告訴人吳謝秋蘭、鄧惠倫達成和解,未能予以任何賠償之情況;暨其自陳為高中肄業之智識程度,現因另案在監服刑,執行前擔任業務,月收入約1萬餘元,無扶養人口之生活狀況(見金訴卷第74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
四、沒收部分: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2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定有明文。又按共同正犯犯罪所得之沒收、追徵,應就各人所分得之數為之。所謂各人「所分得」之數,係指各人「對犯罪所得有事實上之處分權限」而言。因此,若共同正犯各成員內部間,對於犯罪所得分配明確時,應依各人實際所得宣告沒收(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989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就本案犯罪以提領當日每日獲取2,000至3,000元作為報酬,據其自承在卷(見金訴卷第73頁),核被告本案曾於109年8月14、17、18日提領款項,依前開規定及說明,逾此部分,既無從認定係被告所分得,並依有疑有利被告原則,依此計得被告之犯罪所得為6,000元(計算式:2,000*3=6,000),應予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39條之2第1項、第55條、第47條第1項、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第51條第5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王江濱提起公訴,檢察官高肇佑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10年8月25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施吟蒨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張如菁中華民國110年8月25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前二項情形,不得科以超過其特定犯罪所定最重本刑之刑。
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犯第339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編號│帳號│提領時間│提領地點│提領金額│提領人││││││(新臺幣)││├──┼────────┼───────┼───────────┼────┼───┤│1│中華郵政700│109年8月14日│新北市○○區○○路134│6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00│11時55分25秒│號│││├──┼────────┼───────┼───────────┼────┼───┤│2│中華郵政700│109年8月14日│新北市○○區○○路134│6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00│11時56分55秒│號│││├──┼────────┼───────┼───────────┼────┼───┤│3│中華郵政700│109年08月14日│新北市○○區○○路291│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00│11時59分12秒│號│││├──┼────────┼───────┼───────────┼────┼───┤│4│中華郵政700│109年8月14日│新北市○○區○○路291│1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00│11時59分50秒│號│││├──┼────────┼───────┼───────────┼────┼───┤│5│中華郵政700│109年8月14日│新北市○○區○○街○○號│6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00│12時10分18秒││││├──┼────────┼───────┼───────────┼────┼───┤│6│中華郵政700│109年8月14日│新北市○○區○○街○○號│6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00│12時11分20秒││││├──┼────────┼───────┼───────────┼────┼───┤│7│中華郵政700│109年8月14日│新北市○○區○○街○○號│3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00│12時12分19秒││││├──┼────────┼───────┼───────────┼────┼───┤│8│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10,0000│胡宇浩│││-000000000000│12時49分38秒│段133號│元││├──┼────────┼───────┼───────────┼────┼───┤│9│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5│4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3時09分32秒│段3號│││├──┼────────┼───────┼───────────┼────┼───┤│10│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5│4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3時09分54秒│段3號│││├──┼────────┼───────┼───────────┼────┼───┤│11│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5│4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3時10分07秒│段3號│││├──┼────────┼───────┼───────────┼────┼───┤│12│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5│4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3時11分6秒│段3號│││├──┼────────┼───────┼───────────┼────┼───┤│13│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3時14分52秒│段165號│││├──┼────────┼───────┼───────────┼────┼───┤│14│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3時15分32秒│段165號│││├──┼────────┼───────┼───────────┼────┼───┤│15│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3時17分3秒│段147號│││├──┼────────┼───────┼───────────┼────┼───┤│16│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3時17分53秒│段147號│││├──┼────────┼───────┼───────────┼────┼───┤│17│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3時18分40秒│段147號│││├──┼────────┼───────┼───────────┼────┼───┤│18│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3時20分19秒│段126號│││├──┼────────┼───────┼───────────┼────┼───┤│19│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3時21分40秒│段126號│││├──┼────────┼───────┼───────────┼────┼───┤│20│台北富邦銀行012│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13時25分15秒│段132號│││├──┼────────┼───────┼───────────┼────┼───┤│21│台北富邦銀行012│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13時26分3秒│段132號│││├──┼────────┼───────┼───────────┼────┼───┤│22│台北富邦銀行012│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13時26分50秒│段132號│││├──┼────────┼───────┼───────────┼────┼───┤│23│台北富邦銀行012│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4│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13時27分39秒│段132號│││├──┼────────┼───────┼───────────┼────┼───┤│24│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3│4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14時6分22秒│段168號│││├──┼────────┼───────┼───────────┼────┼───┤│25│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17日│臺北市○○區○○路1段│6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0│15時14分31秒│737巷49號│││├──┼────────┼───────┼───────────┼────┼───┤│26│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號│100,000│許品慈│││-000000000000│0時38分26秒││元││├──┼────────┼───────┼───────────┼────┼───┤│27│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號│100,000│許品慈│││-000000000000│0時39分41秒││元││├──┼────────┼───────┼───────────┼────┼───┤│28│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號│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時40分41秒│3樓│││├──┼────────┼───────┼───────────┼────┼───┤│29│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號│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時44分27秒││││├──┼────────┼───────┼───────────┼────┼───┤│30│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號│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時45分17秒││││├──┼────────┼───────┼───────────┼────┼───┤│31│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1│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時57分11秒│段30號│││├──┼────────┼───────┼───────────┼────┼───┤│32│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1│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0時58分18秒│段30號│││├──┼────────┼───────┼───────────┼────┼───┤│33│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1│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時0分5秒│段30號│││├──┼────────┼───────┼───────────┼────┼───┤│34│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1│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時0分48秒│段30號│││├──┼────────┼───────┼───────────┼────┼───┤│35│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號│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時4分24秒││││├──┼────────┼───────┼───────────┼────┼───┤│36│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街○○號│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時7分41秒││││├──┼────────┼───────┼───────────┼────┼───┤│37│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街○○號│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時9分11秒││││├──┼────────┼───────┼───────────┼────┼───┤│38│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號│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時12分6秒││││├──┼────────┼───────┼───────────┼────┼───┤│39│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號│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時12分46秒││││├──┼────────┼───────┼───────────┼────┼───┤│40│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號│20,0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時13分24秒││││├──┼────────┼───────┼───────────┼────┼───┤│41│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8日│臺北市○○區○○路○號│19,100元│胡宇浩│││-0000000000│1時14分03秒││││├──┼────────┼───────┼───────────┼────┼───┤│42│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1段│100,000│陳利書│││-000000000000│0時50分11秒│18-3號│元││├──┼────────┼───────┼───────────┼────┼───┤│43│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1段│100,000│陳利書│││-000000000000│0時51分47秒│18-3號│元││├──┼────────┼───────┼───────────┼────┼───┤│44│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0時56分15秒│3號│││├──┼────────┼───────┼───────────┼────┼───┤│45│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0時57分32秒│3號│││├──┼────────┼───────┼───────────┼────┼───┤│46│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0時58分58秒│3號│││├──┼────────┼───────┼───────────┼────┼───┤│47│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0分13秒│3號│││├──┼────────┼───────┼───────────┼────┼───┤│48│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1分27秒│3號│││├──┼────────┼───────┼───────────┼────┼───┤│49│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2分39秒│3號│││├──┼────────┼───────┼───────────┼────┼───┤│50│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路○○號│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7分5秒││││├──┼────────┼───────┼───────────┼────┼───┤│51│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路○○號│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8分23秒││││├──┼────────┼───────┼───────────┼────┼───┤│52│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路○○號│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9分10秒││││├──┼────────┼───────┼───────────┼────┼───┤│53│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40│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14分42秒│號│││├──┼────────┼───────┼───────────┼────┼───┤│54│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40│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15分51秒│號│││├──┼────────┼───────┼───────────┼────┼───┤│55│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26之│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18分31秒│10號│││├──┼────────┼───────┼───────────┼────┼───┤│56│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26之│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19分29秒│10號│││├──┼────────┼───────┼───────────┼────┼───┤│57│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26之│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20分28秒│10號│││├──┼────────┼───────┼───────────┼────┼───┤│58│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19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57分54秒│3號│││├──┼────────┼───────┼───────────┼────┼───┤│59│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路3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00│0時43分50秒│13號1樓│││├──┼────────┼───────┼───────────┼────┼───┤│60│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路3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00│0時45分17秒│13號1樓│││├──┼────────┼───────┼───────────┼────┼───┤│61│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路3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00│0時45分59秒│13號1樓│││├──┼────────┼───────┼───────────┼────┼───┤│62│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路3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00│0時46分31秒│13號1樓│││├──┼────────┼───────┼───────────┼────┼───┤│63│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路3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00│0時47分0秒│13號1樓│││├──┼────────┼───────┼───────────┼────┼───┤│64│國泰世華銀行013│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路3段│19,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00│0時47分32秒│13號1樓│││├──┼────────┼───────┼───────────┼────┼───┤│65│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20分6秒│18之3號│││├──┼────────┼───────┼───────────┼────┼───┤│66│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21分28秒│18之3號│││├──┼────────┼───────┼───────────┼────┼───┤│67│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22分37秒│18之3號│││├──┼────────┼───────┼───────────┼────┼───┤│68│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23分34秒│18之3號│││├──┼────────┼───────┼───────────┼────┼───┤│69│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24分30秒│18之3號│││├──┼────────┼───────┼───────────┼────┼───┤│70│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25分30秒│18之3號│││├──┼────────┼───────┼───────────┼────┼───┤│71│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30分50秒│3號│││├──┼────────┼───────┼───────────┼────┼───┤│72│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31分56秒│3號│││├──┼────────┼───────┼───────────┼────┼───┤│73│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33分5秒│3號│││├──┼────────┼───────┼───────────┼────┼───┤│74│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街1段│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34分12秒│3號│││├──┼────────┼───────┼───────────┼────┼───┤│75│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鎮○街○○號│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38分34秒││││├──┼────────┼───────┼───────────┼────┼───┤│76│花旗銀行021│109年8月20日│新北市○○區鎮○街○○號│20,000元│陳利書│││-0000000000│1時40分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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