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司票字第9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2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5年度司票字第936號聲請人築巢科技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孝先 非訟代理人 李明暢 上列聲請人築巢科技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 林錫敏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築巢科技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繳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請以附件之多元化繳費方式繳納或以匯票繳納,受款人請註明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5年7月2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劉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