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聲字第184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1843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陸月。
理由甲○○因違反肅清煙毒條例等罪,經本院及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查被告行為後,刑法第51條業於民國94年1月7日修正公布,並於95年7月1日施行,修正前刑法第51條規定: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左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其中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二十年。」修正後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比較結果,修正後刑法並非較有利於行為人,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仍應依修正前刑法,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10月31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李璋鵬
法官胡忠文法官蕭錦鍾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蕭訓慧中華民國97年11月3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視為減刑)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肅清煙毒條例│麻醉藥品管理條例│肅清煙毒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保安處分/褫奪公權)│││權6年│├───────────┼────────────┼────────────┼────────────┤│視為減刑後之宣判│有期徒刑1年8月又15日│有期徒刑2月又15日│不符合減刑要件││││││├───────────┼────────────┼────────────┼────────────┤│犯罪日期│85.09月初起至85.9.23│85.09.21│85.09月某日起至││年月日│││85.9.23│├───────────┼────────────┼────────────┼────────────┤│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及案號│85年度偵字第7408、8006號│85年度偵字第7408、8006號│85年度偵字第7408、8006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台中高分院││後├─────────┼────────────┼────────────┼────────────┤│事│案號│85年度訴字第894號│85年度訴字第894號│86年度上訴字第179號││實├─────────┼────────────┼────────────┼────────────┤│審│判決日期│85.11.18│85.11.18│86.03.12│├─┼─────────┼────────────┼────────────┼────────────┤│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台中高分院││定├─────────┼────────────┼────────────┼────────────┤│判│案號│85年度訴字第894號│85年度訴字第894號│86年度上訴字第179號││決├─────────┼────────────┼────────────┼────────────┤││判決確定日期│86.01.14│86.01.31│86.03.12│├─┴─────────┼────────────┼────────────┼────────────┤│所犯法條│肅清煙毒條例第9條第1項│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13條│肅清煙毒條例第5條第1項││││之1第2項第4款││├───────────┼────────────┼────────────┼────────────┤│合於96年罪犯│第2條第2項前段│第2條第2項前段│不符合減刑要件││減刑條例││││├───────────┼────────────┼────────────┼────────────┤│備註│彰化地檢86年度執他字│彰化地檢86年度執他字│彰化地檢86年度執他字│││第610號│第610號│第610號││├────────────┴────────────┴────────────┤││編號1、2、3符合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