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簡上字第12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9月10日
裁判案由:確認袋地通行權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簡上字第121號上訴人 林保里 訴訟代理人 鐘華太 被上訴人 黃平湖 訴訟代理人 凌進源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袋地通行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05年9月1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黃苙荌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9月12日
書記官陳仙宜
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簡上字第12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9月10日
裁判案由:確認袋地通行權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簡上字第121號上訴人 林保里 訴訟代理人 鐘華太 被上訴人 黃平湖 訴訟代理人 凌進源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袋地通行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05年9月1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黃苙荌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9月12日
書記官陳仙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