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簡上字第8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簡上字第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2月15日

裁判案由: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簡上字第八五號
上訴人甲○○被上訴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五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審判長法官吳森豐~B法官李東柏~B法官李杭倫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五日~B法院書記官陳怡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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