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司催字第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2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催字第90號聲請人毿田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美雁 代理人 王淑妹 上列聲請人聲請遺失證券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請補繳代理人王淑妹之委任書狀。
二、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9月2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司催字第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2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催字第90號聲請人毿田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美雁 代理人 王淑妹 上列聲請人聲請遺失證券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請補繳代理人王淑妹之委任書狀。
二、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9月2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