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145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23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1452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魏正崙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70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魏正崙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捌年伍月。
理由受刑人魏正崙因販賣第一級毒品等罪,經本院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8月23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李文雄
法官王邁揚法官蔡王金全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金珍華中華民國101年8月27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魏正崙定應執行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1年6月│有期徒刑15年6月│├────────┼──────────┼──────────┼──────────┤│犯罪日期│99.07.06│99.07.06│99.05.30│├────────┼──────────┼──────────┼──────────┤│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毒偵字│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第2624號│15859、15979號│15859、15979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中簡字第2646號│99年度訴字第2507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278││實││││號││審├──────┼──────────┼──────────┼──────────┤││判決日期│99.10.12│100.04.14│100.08.23│├─┼──────┼──────────┼──────────┼──────────┤││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99年度中簡字第2646號│99年度訴字第2507號│101年度台上字第3693││判││││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11.08│100.08.09│101.07.18│││││(撤回二審上訴)││├─┴──────┼──────────┼──────────┼──────────┤│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13444號(編號1-2,應│第11953號│第8777號│││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編號1-2應執行有期│發監│││發監101執更緝67號│徒刑1年9月)│102.06.13-117.12.12│││101.03.14-102.05.13│發監101執更緝67號│││││101.03.14-102.05.13││└────────┴──────────┴──────────┴──────────┘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魏正崙定應執行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6月│有期徒刑15年6月│有期徒刑15年6月│├────────┼──────────┼──────────┼──────────┤│犯罪日期│99.06.01│99.06.02│99.06.01│├────────┼──────────┼──────────┼──────────┤│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第│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5859、15979號│15859、15979號│15859、15979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278│100年度上訴字第1278│100年度上訴字第1278││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100.08.23│100.08.23│100.08.23│├─┼──────┼──────────┼──────────┼──────────┤││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台上字第3693│101年度台上字第3693│101年度台上字第3693││判││號│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1.07.18│101.07.18│101.07.18│├─┴──────┼──────────┼──────────┼──────────┤│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8777號│第8777號│第8777號│││發監│發監│發監│││102.06.13-117.12.12│102.06.13-117.12.12│102.06.13-11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