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11年度中簡字第420號
原告 陳冠維
被告 張絖竣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本院未及審酌被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具狀陳稱生病無法到庭,且聲請筆跡鑑定,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4月20日上午11時20分,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1年3月3日
臺中簡易庭法官劉正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 日
書記官江婉君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11年度中簡字第420號
原告 陳冠維
被告 張絖竣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本院未及審酌被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具狀陳稱生病無法到庭,且聲請筆跡鑑定,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4月20日上午11時20分,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1年3月3日
臺中簡易庭法官劉正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 日
書記官江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