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3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9月1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320號原告 林淑芬 訴訟代理人 廖威智 律師被告 莊文樹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
民事庭法官謝佩玲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
書記官黃家麟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3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9月1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320號原告 林淑芬 訴訟代理人 廖威智 律師被告 莊文樹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
民事庭法官謝佩玲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
書記官黃家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