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30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302號聲請人 侯占斌 遺產管理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台北市榮民服務處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乙○○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6年3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民國95年度催字第1047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1047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5年3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3月3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柯彩燕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6年3月30日
書記官王紀芸┌──────────────────────────────────────────────────┐│附表:96年度除字第302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1ND-0000000-0││1│1000│││1│││││││├─┼───────────────┼──────────────┼────┼───┼────┼───┤│00│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3NX-0000000-0││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