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竹簡字第62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1年度竹簡字第620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皓翔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字第6154、6973、7428、7691號),經被告自白犯行,本院因認本案(111年度易字第563號)宜依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程序並判決如下:
主文林皓翔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二)被告所犯5次竊盜犯行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三)爰審酌被告前有多次竊盜之前案紀錄,素行不佳,仍不知悔改再犯本案各罪,因一己所需即恣意竊取他人之財物,所為顯不尊重他人財產權益,行為實值譴責;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兼衡其高中畢業、職業為清潔工、家庭經濟狀況為勉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及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被告所竊得如附表所示之財物,雖未扣案,然均屬被告之犯罪所得,且並未實際合法發還予被害人,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簡易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六、本案經檢察官侯少卿提起公訴。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魏瑞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
書記官呂苗澂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附表:
編號時間地點被害人行竊方式及財物主文1110年8月9日15時38分許新竹市○區○○路000號即全聯福利中心城北店 杜維欣 (提告)徒手竊取該店店長杜維欣所管領貨架上之歐蕾長效保濕霜1個、歐蕾防曬淨白乳液1個、歐蕾長效保濕凝露2個、歐蕾多元修護日霜1個、歐蕾多元修護晚霜2個、歐蕾活膚精華霜4個、歐蕾多元修護眼霜1個(價值新臺幣〈下同〉5,254元)得手後旋騎乘不知情母親即證人 梅德珠 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林皓翔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歐蕾長效保濕霜壹個、歐蕾防曬淨白乳液壹個、歐蕾長效保濕凝露貳個、歐蕾多元修護日霜壹個、歐蕾多元修護晚霜貳個、歐蕾活膚精華霜肆個、歐蕾多元修護眼霜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110年8月29日12時57分許新竹市○區○○路000號即全聯福利中心城北店杜維欣(提告)徒手竊取杜維欣所管領貨架上歐蕾長效保濕凝露1個、歐蕾多元修護日霜1個、歐蕾多元修護晚霜1個、歐蕾多元修護粉嫩氣色霜1個(價值2,177元)得手後旋騎乘不知情證人梅德珠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林皓翔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歐蕾長效保濕凝露壹個、歐蕾多元修護日霜壹個、歐蕾多元修護晚霜壹個、歐蕾多元修護粉嫩氣色霜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3111年2月28日14時30分許新竹市○○街000號7-11超商新雅竹門市 雲莉嫻 (提告)徒手竊取該店店長雲莉嫻所管領貨架上蘇格登12年單一麥芽威士忌1瓶(價值1,380元)夾藏於外套內,得手後旋騎乘不知情證人梅德珠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林皓翔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蘇格登12年單一麥芽威士忌壹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4111年2月17日0時16分許新竹市○區○○路00號萊爾富超商 陳煜元 (提告)徒手竊取陳煜元所管領貨架上金門高粱酒58度1瓶、同榮紅燒鰻罐頭1罐、老船長紅燒鰻罐頭1罐、甘草梅茶1包、無籽梅干1包(共價值965元),得手後旋騎乘不知情證人梅德珠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林皓翔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金門高粱酒58度壹瓶、同榮紅燒鰻罐頭壹罐、老船長紅燒鰻罐頭壹罐、甘草梅茶壹包、無籽梅干壹包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5111年3月24日10時5分許新竹市○區○○路000號家樂福超市 葉錦程 (提告)徒手竊取該店店長葉錦程所管領貨架上桂格滴雞精1盒(價值1,222元)及華齊堂金絲燕窩晶露1盒(價值990元),得手後旋騎乘不知情證人梅德珠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林皓翔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桂格滴雞精壹盒、華齊堂金絲燕窩晶露壹盒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附件: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1年度偵字第6154號
第6973號第7428號第7691號被告林皓翔男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林皓翔前因施用毒品等案件,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以103年度聲字第1644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又因竊盜案件,先後經同法院以101年度竹簡字第906號、102年度竹簡字第11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5月確定,嗣經同法院以103年度聲字第164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確定;再因偽證案件,經同法院以102年度審訴字第139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月確定,接續上開執行刑執行後,於民國107年12月6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並付保護管束,業於108年12月6日假釋期滿執行完畢。詎其猶不知悔改,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分別基於竊盜之犯意,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地點及行竊方式,竊取附表所示之財物。嗣經附表所示之人察覺失竊並報警處理,為警調閱監視器攝錄畫面後而循線查獲。
二、案經杜維欣、雲莉嫻、陳煜元訴由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葉錦程訴由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一)附表編號1、2部分: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林皓翔於警詢及本署偵查中之自白坦承附表編號1、2之全部事實。2證人即告訴人杜維欣於警詢之證述證明告訴人杜維欣所有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財物遭竊之事實。3員警偵查報告及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告訴人提出之補貨表各1份、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及現場照片8張佐證附表編號1、2之全部事實。
(二)附表編號3部分: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於本署偵查中之自白坦承附表編號3之全部事實。2證人即告訴人雲莉嫻於警詢之證述證明告訴人雲莉嫻所管領、址設於附表編號3所示之地點之超商遭竊如附表編號3之財物之事實。3員警偵查報告及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告訴人提供電子發票列印資料各1份、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及現場照片共14張佐證附表編號3之全部事實。
(三)附表編號4部分: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於本署偵查中之自白坦承附表編號4之全部事實。2證人即告訴人陳煜元於警詢之證述證明告訴人陳煜元所管領、址設於附表編號4所示之地點之超商遭竊如附表編號4之財物之事實。3員警職務報告及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各1份、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6張佐證附表編號4之全部事實。
(四)附表編號5部分: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於警詢及本署偵查中之自白坦承附表編號5之全部事實。2證人即告訴人葉錦程於警詢之證述證明告訴人葉錦程所管領、址設於附表編號5所示之地點之超商遭竊如附表編號5之財物之事實。3員警偵查報告1份、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及現場照片4張證明附表編號5之全部事實。
(五)累犯部分:被告之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矯正簡表,被告構成累犯之事實。
二、核被告就附表編號1、2、3、4、5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又其所為上開各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予分論併罰。又被告受有如犯罪事實欄所載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此有本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1份在卷可按,其於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請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至被告如附表所示之犯罪所得,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沒收之,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併請依同條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致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6月27日
檢察官侯少卿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
書記官宋品誼參考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附表:
編號時間地點被害人行竊方式及財物偵查案號1110年8月9日15時38分許新竹市○區○○路000號即全聯福利中心城北店杜維欣(提告)徒手竊取該店店長杜維欣所管領貨架上之歐蕾長效保濕霜1個、歐蕾防曬淨白乳液1個、歐蕾長效保濕凝露2個、歐蕾多元修護日霜1個、歐蕾多元修護晚霜2個、歐蕾活膚精華霜4個、歐蕾多元修護眼霜1個(價值新臺幣〈下同〉5,254元)得手後旋騎乘不知情母親即證人梅德珠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111年度偵字第6154號2110年8月29日12時57分許新竹市○區○○路000號即全聯福利中心城北店杜維欣(提告)徒手竊取杜維欣所管領貨架上歐蕾長效保濕凝露1個、歐蕾多元修護日霜1個、歐蕾多元修護晚霜1個、歐蕾多元修護粉內氣色霜1個(價值2,177元)得手後旋騎乘不知情證人梅德珠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111年度偵字第6154號3111年2月28日14時30分許在新竹市○○街000號7-11超商新雅竹門市雲莉嫻(提告)徒手竊取該店店長雲莉嫻所管領貨架上蘇格登12年單一麥芽威士忌1瓶(價值1,380元)夾藏於外套內,得手後旋騎乘不知情證人梅德珠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111年度偵字第6973號4111年2月17日0時16分許新竹市○區○○路00號萊爾富超商陳煜元(提告)徒手竊取陳煜元所管領貨架上金門高粱酒58度1瓶、同榮紅燒鰻罐頭1罐、老船長紅燒鰻罐頭1罐、甘草梅茶1包、無子梅干1包(共價值965元),得手後旋騎乘不知情證人梅德珠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111年度偵字第7428號5111年3月24日10時5分許在新竹市○區○○路000號家樂福超市葉錦程(提告)徒手竊取該店店長葉錦程所管領貨架上桂格滴雞精1盒(價值1,222元)及華齊堂金絲燕窩晶露1盒(價值990元),得手後旋騎乘不知情證人梅德珠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離去。111年度偵字第76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