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2576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司促字第257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13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促字第25760號債權人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葉世禧 代理人 徐中一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黃朱阿 有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朱天賜 、朱 劉秋英黃朱阿有 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1年7月1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王幸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1年7月13日
書記官劉文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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