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479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47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27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協商判決108年度訴字第479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文智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許俊雄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
8年度毒偵字第649號)後,聲請本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合議庭認為適當,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協商程序,並判決如下:
主文李文智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壹個,驗餘淨重零點零八零七公克),沒收銷燬之。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李文智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下稱彰化地院)裁定執行觀察、勒戒後,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民國88年8月6日執行完畢釋放,由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88年度偵字第7649號不起訴處分確定。又於91年間因施用毒品案件,經送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而施行強制戒治,於92年5月23日執行完畢,另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經彰化地院以91年度訴字第697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97年度上訴字第2652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確定;又因施用毒品案件,經彰化地院以98年度訴字第1203號判處有期徒刑8月確定,與前案接續執行後,於101年
1月9日假釋出監;惟於假釋期間因施用毒品案件,經彰化地院先後以102年度訴字第197號判處有期徒刑10月、7月及102年度訴字第460號判處有期徒刑10月、7月確定,嗣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並撤銷前開假釋;再因公共危險、施用毒品案件,經彰化地院分別以102年度交簡字第1463號判處有期徒刑2月、102年度訴字第1000號判處有期徒刑8月及102年度訴字第1211號判處有期徒刑7月確定,3案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確定,與前開有期徒刑2年3月及撤銷假釋之殘刑10月10日接續執行,於10
6年12月18日假釋付保護管束期滿,未經撤銷,視為已執行完畢。詎仍不知悔改,基於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於108年5月8日6、7時許,在雲林縣麥寮鄉霄仁47之15號之居所,以將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置於玻璃球內燒烤以吸食所產生煙霧之方式,同時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嗣於同日10時13分許,在上址,因另案通緝,為警逮捕,並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扣得海洛因1包。經警徵得其同意採集尿液送驗,結果呈嗎啡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始悉上情。
二、證據名稱:
㈠、被告李文智之自白。
㈡、勘察採證同意書。
㈢、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委託檢驗尿液代號與真實姓名對照表1紙(代號:S108046號)。
㈣、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
㈤、詮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年5月28日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報告(原樣編號:S108046)1紙。
㈥、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寮鑑字第1080500155號鑑驗書1紙。
㈦、扣案海洛因1包。
三、本案被告已認罪,經檢察官與被告於審判外達成協商合意,其合意內容如判決主文所示。上開協商合意並無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所列情形之一,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爰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協商判決。
四、應適用之法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2第1項、第455條之4第2項、第
455條之8、第454條第1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
1項、第2項、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47條第
1項、第55條前段。
五、協商判決原則上不得上訴。但有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
1項第1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條之2第1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或協商判決違反同條第2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等規定者(以上均簡稱但書情形)外,不在此限(即有但書情形,依法仍得上訴)。
六、本件如有上述但書情形,且不服本判決時,得自收受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本案經檢察官林朝文提起公訴;檢察官郭智安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8年8月27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簡鈺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賴惠美中華民國108年8月28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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