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催字第70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催字第70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催字第704號聲請人 鄒釧清鄒振陽 之繼承人聲請人 鄒釧模 即鄒振陽之繼承人聲請人 鄒孟珣 即鄒振陽之繼承人聲請人 鄒榮哲 即鄒振陽之繼承人聲請人 鄒京佑 即鄒振陽之繼承人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4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提出聲請人依股票分配協議書所示分配股數所對應之股票字號為何?
二、請提出鄒振陽、 鄒釗杰 之繼承人有無辦理拋棄繼承之法院備查文件(逕向被繼承人住所地所在法院查詢辦理)。
中華民國107年9月2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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