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簡移調字第74號
聲請人 許玉葉
代理人 利秀梅
相對人 黃駿騰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簡移調字第7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下午4時15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羅紫庭
書記官江柏翰
通譯池冠儒
調解委員朱燕文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許玉葉
聲請人代理人利秀梅
相對人黃駿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100,000元整。給付方式如下:民國115年2月11日起至116年2月11日止,按月於每月11日前給付7,000元且於116年3月11日給付9,0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許玉葉
聲請人代理人利秀梅
相對人黃駿騰
調解委員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侯錦英
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江柏翰
法官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
書記官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