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簡易庭107年度潮簡字第613號民事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潮簡字第613號
原   告  張清全
被   告  林清俊
被   告  謝煥啟
訴訟代理人  謝佳蓁 律師( 法扶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4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法 官 李育任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4  日
                 書記官 林鴻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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