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3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2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2月25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232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法股被告王裕博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字第5677號、110年度偵字第1827號、110年度偵字第2566號),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2月25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劉彥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劉綺中華民國111年2月25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