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補字第6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6月27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補字第六九八號
原告乙○○右原告與被告甲○○間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復未於訴狀載明系爭訴訟標的價額,使本院無法核定訴訟標的價,以裁定命原告補繳裁判費,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查報系爭訴訟標的價額。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王金洲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七日~B法院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