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司促字第2565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9月2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促字第25654號聲請人即債權人甲○○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財裕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9月2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鄧仁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98年9月22日
書記官周素芸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司促字第2565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9月2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促字第25654號聲請人即債權人甲○○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財裕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9月2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鄧仁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98年9月22日
書記官周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