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勞上字第13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勞上字第13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資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勞上字第132號上訴人 葉斯勝 等108人(詳如附表)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敬儒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間請求給付工資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18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勞訴字第127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正本五日內,補繳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捌仟捌佰參拾伍元,如未依限補正,即裁定駁回其上訴。
理由
一、按因財產權起訴者,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繳納裁判費;提起民事第二審上訴,應依同法第77條之16規定,繳納上訴費。次按,因確認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涉訟,勞工或工會起訴或上訴,暫免徵收裁判費3分之2。勞動事件法第12條第1項亦有明文。
二、查兩造間請求給付工資事件,上訴人不服原法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並聲明被上訴人應分別給付上訴人各如聲明上訴狀中「附表2」之「合計104年夜點費」欄所示金額(見本院卷第39至40頁),是本件上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228萬960元(計算式:2萬1120元×108人=228萬96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萬5506元,依勞動事件法第12條規定,暫免徵收裁判費3分之2,故應先徵收1萬1835元(計算式:3萬5506元×1/3=1萬1835元),扣除上訴人已繳納3000元(見本院卷第17頁),尚應補繳第二審裁判費8835元(計算式:1萬1835元-3000元=8835元)。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之日起5日內,如數向本院補繳,如未依限補正,即裁定駁回其上訴。
三、爰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8月31日
勞動法庭
審判長法官魏麗娟
法官潘進柳法官朱慧真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31日
書記官陳永訓附表編號姓名住所1葉斯勝住○○市○○區○○○街00號5樓2 蔡建萍 住○○市○○區○○○街00巷0號3 陳聰建 住○○市○○區○○街00巷00弄00號5樓4 曹常敬 住○○市○○區○○路0000巷000號5 徐仁恩 住○○市○○區○○路00巷0號6 張東海 住○○市○○區○○○街00號7 藍文廣 住○○市○○區○○○路00巷0弄00號8 陳念慈 住○○市○○區○○○街000巷0號3樓9 李建誠 住○○市○鎮區○○路000巷00號10 曾伊壕 住○○市○鎮區○○路0段000巷00號11馮韻霏住○○市○鎮區○○○路00巷0弄0號12 徐偉哲 住○○市○鎮區○○里00鄰○○路○鎮段000號13 葉桂錚 住○○市○鎮區○○街○○0巷0號5樓14 劉得詩 住○○市○鎮區○○路○○○段000號15 宋吉袁 住○○市○鎮區○○路00巷00號16 吳錦滕 住○○市○鎮區○○路○○○段000巷00弄00號17 魏麗純 住○○市○○區○○街00號18 彭明章 住○○市○鎮區○○街000巷00弄00○0號19 宋敦富 住○○市○○區○○路000巷00○0號20 梁玲誌 住○○市○鎮區○○路0段000巷0號21 鍾佳衡 (原名: 鍾子洋 )住○○市○鎮區○○路00巷00號22 邱泳蓁 住○○市○○區○○○街000號1樓23 陳信方 住○○市○鎮區○○路000巷000○0號24 廖晏君 住○○市○鎮區○○○街00號7樓25 范振威 住○○市○鎮區○○街000巷0弄0號26 黃春霖 住○○市○鎮區○○路000號27 江萬焜 住○○市○鎮區○○街00號28 趙萬寶 住新竹縣○○鎮○○里0鄰00○0號29 葉禮杰 住○○市○鎮區○○路000號30 邱乾銘 住○○市○鎮區○○路000號2樓31 黃智明 住○○市○鎮區○○路000巷00弄0號1樓32林星位住○○市○○區○○街00巷00號5樓33 朱昌鑑 住○○市○○區○○街0段000巷00弄00號34 謝禎文 住○○市○○區○○○路000號35 陳連星 住○○市○○區○○路0段000號36 黃成漢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0號37 彭成日 住○○市○○區○○○街00號38 陳國賓 住○○市○○區○○里0鄰00號39 羅盛章 住○○市○○區○○路000號40 林石福 住○○市○○區○○街000號3樓41 吳玉堂 住○○市○○區○○路000巷00號42 鍾泳鉉 住○○市○○區○○街00號43 吳俊杰 住○○市○○區○○○街000號44 江淑萍 住○○市○○區○○○街00巷0號45 黃家榆 住○○市○○區○○○路000號46黃庭住○○市○○區○○街0巷00號47 鄭凱升 住○○市○○區○○○路0段00號48 林智傑 住○○市○○區○○路0000巷00號49 周俊銘 住○○市○○區○○路000巷00號50范時造住○○市○○區○○路000號51 黃紹洲 住○○市○○區○○路0巷00號3樓52張頌鉦住○○市○○區○○街000巷0號53 彭康 純住新竹縣○○鎮○○○000號54 徐偉章 住○○市○○區○○街000巷0號8樓之255 范植捷 住○○市○○區○○○路0段0巷0○0號56 彭源益 住○○市○○區○○路0段000號57 陳怡潔 住○○市○○區○○路000巷00弄0號58 羅建宇 住○○市○○區○○路000號59 陳朝桐 住○○市○○區○○路00巷0弄0○0號60 蔡明芳 住○○市○○區○○路000巷00號61陳登科住○○市○○區○○○街000號62 黃建興 住○○市○○區○○路000巷00號63呂村富住○○市○○區○○路000號64林金全住○○市○○區○○街00巷0號7樓65 黃建瑋 住○○市○○區○○路000號66林金戊住○○市○○區○○路0段0000巷00號2樓67 呂紹渭 住○○市○○區○○街00號6樓68 林盟耀 住○○市○○區○○○路000號69 劉進忠 住○○市○○區○○○○街0號3樓70 郭玉梅 住同上71 黃國財 住○○市○○區○○街0段00巷0號72 陳進德 住○○市○○區○○路00號73 黃樹雄 住○○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74 蔡緒輝 住○○市○○區○○○街00號3樓75 褚勝為 住○○市○○區○○○街00號1樓76 蔡國強 住○○市○○區○○街00巷00弄0號77 蔡金祿 住○○市○○區○○街000號78陳鏡有住○○市○○區○○街000○0號79 詹登波 住○○市○○區○○○路000號80 張詠全 住○○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81 呂芳峻 住○○市○○區○○街00號5樓82 黃智鴻 住○○市○○區○○街00號2樓83 黃世隆 住○○市○○區○○街000號84 袁銘福 住○○市○○區○○街00號85 陳傳宗 住○○市○○區○○路00○0號86 呂瓖庭 住○○市○○區○○○街0號2樓87 李欣哲 住○○市○○區○○街00號3樓88 陳順建 住○○市○○區○○街000號89 黃志峰 住○○市○○區○○街0段00巷0○0號90 李明德 住○○市○○區○○路0號3樓91 呂玉池 住○○市○○區○○街○○巷000號92 褚秉軒 住○○市○○區○○路000號2樓之693 簡文輝 住○○市○○區○○街00號2樓94 張明賢 住○○市○○區○○○街00號95 林正明 住○○市○○區○○○街00巷00號96 涂清祥 住○○市○○區○○街00號97 陳玉雪 住○○市○○區○○路00號13樓98 許松偉 住○○市○○區○○路00巷00弄0號99 張國雄 住○○市○○區○○○○街0號3樓100 鐘麗雪 住○○市○○區○○路000巷0號1樓101游豐睿住○○市○○區○○街00號102 蔡文淵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103 陳漢芸 住○○市○○區○○路0段000巷0號104 邱有勝 住○○市○○區○○街000巷00號105 曾世程 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106 陳秀月 住○○市○○區○○街00號107 陳弘儒 住○○市○○區○○路000號108 林松義 住○○市○○區○○街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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